1.靖西市禄峒镇人民政府原社保中心主任黄得利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5年黄得利担任靖西市禄峒镇标亮村挂点干部期间,在协助禄峒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按上级关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入户核实危房改造对象的住房情况,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覃某花、黄某德两户在已建有稳固住房的情况下顺利通过村、镇两级审批,并于当年各自获得农村危房改造指标,造成国家扶贫款损失共计40104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黄得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宾爱华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7年至2018年宾爱华担任那坡县住建局副局长期间,在负责组织全县农村改厨改厕工程的实施和验收过程中,对村镇股工作人员收集全县农村改厨改厕数据真实性严重失察,对改厨改厕工程验收把关不严,导致多报改厨改厕完成数。宾爱华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单位虚报农村改厨改厕数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2月,宾爱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