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党建工作  学习园地  乡村振兴  政策文件  下载中心  党校首页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选派干部担任新一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的通知

2020年02月17日 15:44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区新一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20〕5号)精神,我校上一轮选派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含工作队长、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将于2020年3月结束,需选派13名党员干部担任新一轮全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其中:1人担任工作队队长,6人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6人担任工作队队员。任期2年,时间从2020年3月至2022年3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要求

(一)工作队员人选要求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必须是我校在职在编干部。

(二)工作队队长、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其中,工作队队长人选要求从处级干部中选派;选派到我校定点帮扶深度贫困村(那坡县城厢镇口角村、达腊村、者仲村、百林村和德隆乡念头村)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人选必须有扶贫、驻村或“三农”工作经验。

二、选派程序

本次选派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选派办法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踊跃报名。

(二)学校党委根据上级分配的选派任务,视报名情况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

   (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将学校推荐的人选分派到相应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点(玉林市福绵区、百色市那坡县)。

三、有关要求

   (一)选派干部驻村工作,是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要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派优秀干部参加新一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踊跃报名,并全力支持工作队员开展驻村工作。

(二)选派的工作队员驻村期间,其干部身份和编制性质不变,除晋升定级外其原工作岗位、职务以及政治待遇不变,其工资福利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派驻基层工作的经历存入个人档案。工作队员中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要转至所派驻的县乡村。

(三)选派期间,所有工作队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所在单位不再安排工作队员其他工作任务。

(四)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人员的《报名表》(纸质版),请于2020年2月15日前送到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到gbk72615@163.com(其中,单位推荐人员的表格必须加盖公章)。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党委组织部庞老师,联系电话:3232148,13877153881;陈老师,联系电话:3272615,17758687697。

附件:2020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报名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20年2月7日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关于选派新一轮全区驻村工作队...
关于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
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
关于广西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
关于表彰广西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关于广西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
关于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优秀共...
关于自治区“两优一先”拟推荐...
  办事指南 更多>>
海洋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
农发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
党建引领谋发展,互学互鉴促提...
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师生党员参...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青椒”解忧...
  文件下载 更多>>
入党流程

广西大学党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办公北楼4楼
电话:0771-3236237 传真:0771-3237396  邮编:5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