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党建工作  学习园地  乡村振兴  政策文件  下载中心  党校首页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选派干部担任新一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的通知

2021年03月19日 09:33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轮换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21〕23号)精神,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全面胜利,我校需选派8名党员干部担任新一轮全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其中1人担任工作队队长,6人担任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1人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原则上任期2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要求

(一)工作队员人选要求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我校在职在编干部;有意留任的工作队员可优先考虑。

(二)工作队队长和第一书记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优先考虑中共党员。

二、选派程序

本次选派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选派办法如下:

(一)各单位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踊跃报名。

(二)校党委根据报名情况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

    (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将学校推荐的人选派驻到相应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点。

三、有关要求

   (一)选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是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派工作,认真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报名参加选派。

(二)选派期间,工作队员的干部身份和编制性质不变,除晋升定级外,其原工作岗位、职务以及政治待遇不变,其工资福利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派驻基层工作的经历存入个人档案。工作队员中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要转至所派驻的县乡村。

(三)选派期间,所有工作队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所在单位不再安排工作队员其他工作任务。

(四)专任教师报名参加选派的,须将报名表提交人力资源处审核并签署意见。

(五)有关单位或个人请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下班前将《2021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报名表》(纸质版),径送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岗(办公北楼410室),电子版发到邮箱gbk72615@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272615、17758687697。

附件:2021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报名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9日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关于选派新一轮全区驻村工作队...
关于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
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
关于广西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
关于表彰广西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关于广西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
关于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优秀共...
关于自治区“两优一先”拟推荐...
  办事指南 更多>>
海洋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
农发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
党建引领谋发展,互学互鉴促提...
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师生党员参...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青椒”解忧...
  文件下载 更多>>
入党流程

广西大学党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办公北楼4楼
电话:0771-3236237 传真:0771-3237396  邮编:530004